安居乐业-综合保障计划
时间:2024-12-10 关键词: 安居乐业-综合保障计划 阅读量: 次
安居乐业-综合保障计划
1、该产品为套餐模式定额家庭财产保险产品,简洁明快,投保手续简单,可为户主提供全方位的家庭财产保障。
2、提供四种不同方案,保障范围依次扩大,不仅涵盖火灾、爆炸、自然灾害等基本保障,同时扩展了室内盗抢、管道爆裂,以及家用电器用电安全、家庭雇主责任等。
3、保障项目从房屋、房屋内装潢、室内财产,依次扩展至家用电器、现金首饰和客户雇佣家政服务员引发的责任风险。
4、保障内容全面,满足了客户不同层次的需求。
该保险主险使用自组式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,除主险外还有两个附加险条款:附加家庭雇主责任保险 条款和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。保障范围包括房屋及其装潢、室内财产、家电、首饰、外来撞击灾害、盗抢、管道爆裂和雇主责任等。
该产品的保险标的为:
(一)被保险人所有、与他人共有、代保管或租赁的用于居住的房屋,该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;
(二)上述房屋内装潢;
(三)室内财产,特指上述房屋内的家具、厨房用品、床上用品、服装、除本条第(四)款列明的便携式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;
(四)便携式家用电器,特指手机、手提电脑、CD播放器、随声听、MP3播放器、电须刀、照相机和摄像机;
(五)现金首饰类,特指手表、金银、珠宝、玉器、首饰、现金及有价证券。
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的上述各项合法财产,可作为本保险的保险财产,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。
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:简陋屋棚、无人居住的房屋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,放置于露天、阳台(未封闭)、室外公共走廊、庭院内的财产,以及其他不属于上述所列明的保险标的的家庭财产。
该产品的保险责任:
在保险期间内,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:
(一)火灾爆炸风险保障
由于火灾、爆炸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。
(二)自然灾害风险保障
由于雷击、台风、暴风、暴雨、龙卷风、洪水、雪灾、雹灾、冰凌、泥石流和上述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突然塌陷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。
(三)外来物体撞击风险保障
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:
1、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;
2、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事故。
(四)管道爆裂风险保障
由于管道(特指自来水管、暖气管、排水管和排污管,下同)爆裂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。
(五)室内盗抢风险保障
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,从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后未能破案的,保险人负责赔偿:
1、门窗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;
2、入室抢劫。
(六)租赁费用损失保障
由于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居住或无法出租的,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实际租赁支出或租金收入损失给予每天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的补贴。补贴期只限于实际修复期,并且每次事故的补贴期最多不超过10天。
以上各项保险责任可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。
发生上述(一)至(四)款保险事故,且属于被保险人选择的责任范围内,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、合理的费用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,但各项财产施救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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